安徽省商務廳
關于公布2020—2021年度安徽
省電子商務示范企業和示范園區的通知
各市商務局,廣德市、宿松縣商務局:
根據《安徽省商務廳關于開展2020-2021年度電子商務示范創建工作的通知》(皖商辦信函〔2021〕340號)要求,按照公平、公正、公開的原則,通過申報、評審、公示等流程,現確定合肥洽洽味樂園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等66家企業為2020-2021年度安徽省電子商務示范企業(附件1)、安徽省跨境電商創新服務中心等42家園區為2020-2021年度安徽省電子商務示范園區(附件2)。國家電子商務示范企業和示范基地自動認定為2020-2021年度安徽省電子商務示范企業和示范園區,不再列入名單。各市商務局要加強對電子商務示范創建工作的指導,做好組織協調和相關政策宣傳解讀。加強調查研究,幫助企業解決示范創建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,總結示范創建的先進經驗和典型案例,并及時向省商務廳電商處反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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